申請程序


1.北區各校於八月八日中午十二時前分發聯招手冊(內列各校資料) 、申請表及面試記錄咭予中學會考成績達十四分或以上的學生。


2. 學生只可填寫一張申請表,填妥後交回學校。申請表將由學校於下午十二時三十分前送往聯招中心。


3. 由所選學校的工作人員篩選申請表,再將面試名單張貼於展板上。


4. 聯招中心將於下午一時開始辦公。為使中六收生程序能順利進行,在下午一時前到達聯招中心的學生,應根據指示到指定地點靜候。工作人員會於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帶領等候學生分批進入交表中心(禮堂),而面試會於下午二時後進行。


5. 獲准進入交表中心(禮堂)的北區學生隨即參看面試名單。


6. 獲安排面試的學生須於所選學校的攤位前排隊,待所選學校的工作人員在面試記錄咭上蓋印及寫上編號與面試時間後,再分批到等候室等候面試。


7. 落選者或放棄面試資格者,往步驟(10)。


8. 學校老師接見學生後,可按個別情況即時取錄或不取錄。學校亦可按需要請學生等候通知,惟等候時間不會多於半小時(按教育局通函第194/2006號中六收生程序)。校方會收取被取錄學生的會考成績通知書下半部分的中六入學取錄紙及面試記錄咭,以示取錄,並隨即為取錄學生辦理註冊手續。


9. 完成面試程序而不獲取錄的學生,可重返交表中心(禮堂)。已獲取錄及已辦妥註冊手續的學生,請儘快離開聯招中心。


10. 未獲取錄者可到其他學校攤位遞交申請表及有關文件,重複步驟(3)及(6)。

註:
合資格的外區學生可於八月八日下午一時開始到聯招中心,根據指示索取申請表、聯招手冊及面試記錄咭,然後向所選學校遞交申請表及有關文件(每一位學生只可持有一張面試記錄咭)。其餘程序與北區學生相同(步驟6-10) 。